随着2024年10月1日的到来,有人欢欣鼓舞,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退休制度并轨了,养老金的差距还会缩小,养老金制度更加公正、公平;也有担心害怕,认为2014年10月1日以后,按照新办法计算养老金自己会吃亏。
不同的群体对于同一件事情的认识是完全不同的,有的人认识是不完整的,片面的,只看到了并轨两个字的表面,并没有理解其中的精神实质;有的人只是从自身的利益得失去关注,认为自己吃亏的制度就不是好制度,就是不公平的制度。
其实要说退休制度的并轨并不是2024年10月1日,而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的。因为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开始实施。按照国发(2015)2号文件的规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条件和企业职工一样,都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
在2014年9月之前,机关事业单位I工作人员是按照过去老制度办理退休,退休条件是工龄满10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他们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的是退休金。退休金是按照本人退休前一月的基本工资乘以工龄的比例,再加上本人职务、职级对应的退休补贴,就是退休后的退休金。
而在这之前,企业职工已经从1992年开始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每月要从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真金白银来缴纳养老保险费。必须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养老金不是按照在职时工龄来计算,而是按照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等来综合计算。
由于在2014年9月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企业职工是按照养老保险制度办理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缴纳养老保险,企业职工要缴纳养老保险,人们将这两种不同的退休制度称为“双轨制”。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养老金的高低既要和自己的缴费年限挂钩,也要和自己的缴费基数挂钩,都要按照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办理退休,人们将这种都要按照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办理退休的办法称为退休制度的并轨。
但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实施的时间不长,基本上都是视同缴费年限高于实际缴费年限,所以在养老金计算时,是采取新老办法对比计算。在改革的初期,人们担心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养老金会减少,于是采取了一个保低限高的办法。
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入实施,退休中人的养老金中,晚退休的人比早退休的人产生了比较大的差异,与按照老制度退休的人相比,养老金差距更大,与企业退休人员相比,差距几乎是几何级数的。
人们认为这个差距是养老金计算办法导致的,从2024年10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完全按照新办法计算。从养老金计算办法来看,多数人认为,2024年10月1日才是养老金并轨的开始,期待养老金并轨以后,养老金差距会缩小,分配机制更加合理和完善。
我个人认为这些想法都是不全面的,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制度设计之初的原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鼓励人们多缴费、长缴费。但这种思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对于城镇在岗职工可能就有点难了。
城镇在岗职工中,包括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稳定,人员流动性不大,长缴费对于他们来说是比较现实的;多缴费则是有限制的,因而本为缴费基数要受到本人的工资的影响,养老保险缴费是以本人的工资作为基数的,而本人的工资受到职务、职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影响很大,个人是无法左右的。
企业职工国有企业的职工能够按照本人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但民营企业的职工,怎么缴,缴多少是由企业老板决定的。虽然社保法有足额缴纳的规定,但民营企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渠道,政府与企业有一定的妥协空间,只要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就算合规,这就是民营企业职工的多缴长缴的局限性。
从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规定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虽然都是养老保险,但这是两种不同制度的养老保险,制度规范不一样,养老金计算办法不完全一样,内容不完全一样。比如机关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指数确定办法和企业不一样,有的地方过渡系数也不一样,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不一样。
再比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包含了职业年金,而且是强制性缴纳的;企业虽然也有企业年金制度,但这是由企业自主决定缴纳的,没有强制性。仅职业年金一样,今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差距至少是2000元以上。
综上所述,2024年10月1日的并轨配资炒股公司咨询,其实也只是退休制度的并轨,并不是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更不是养老金的并轨。因为养老保险制度本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同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计算本身虽然都是按照新办法计算,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计算办法还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主要是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